没有小人书的童年不值得回味

新浪专栏作者瘦猪

2015-12-08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三十多年前,我老家只有一个新华书店。新华书店有很多书架,只有一个书架摆放小人书。
        靠墙的书架很高,小人书封面朝外,雁翅排开。柜台很低,我们的个头也就比它略高。柜台呈立体梯形,冲着顾客的是一面斜着的大玻璃窗,透过玻璃可以近距离看到最新的小人书。也是封面,绝对看不到内容。
       几个穷极无聊的大妈店员倚靠着柜台聊家常,无视我们看一看小人书的要求。她们经常警告我们,“不准吵吵,再吵吵把你们几个臭小子撵出去。”
       在我仅存的记忆里,似乎果真没有一个小丫头蹲在小人书的橱窗前。
       我曾问过我妈,啥时候能调到新华书店去卖小人书。我幻想过,我妈能按照我的意愿,去书店、副食店、玩具店、电影院上班。我多么希望有个百变神妈呀。
       这时我亲爱的妈妈毫不例外地横过一眼,“你作业写完了吗?”
大人买书,至少还能先翻一翻再做决断。我们买小人书得先掏出散碎银两,待店员大妈验明正身,方可翻翻。怎奈想买的太多,银子有限,没等翻看第三本,大妈便嗖地一声,将书夺走了。出手之快,之准,堪比关云长温酒斩华雄。
       等到开架售书的年代,我们已过了看小人书的年纪了。人生三恨:海棠无香,无所谓也;鲫鱼多刺,有所谓也;小人书不开架,痛当奈何奈何!
       听说现在有的小人书一套能卖几十万。唔……以此推断,我小时拥有怎么也有近百万了。但又听说,能卖上价的都是嘎嘎新的,没过人手的。我便哑然了。小人书本来就是看的,没过人手的,就像(此处省略一个儿童不宜的比喻),就像一个没有小人书的童年,不值得回味、珍藏。
       唯一的新华书店在小城中心地段,去一次不容易。还有就是池边聚集了很多可疑绿色物体的泳池,都很远。跑这么远的路,不吃一根冰棍怎么行呢?而一根冰棍往往相当于半本或三分之一本小人书。去时吃一根,买书就不够了。既然买书不成,那回来的路上再吃一根。
       吃冰棍还是买小人书,这是一个问题。
       但往往会被我们完美解决,而前提条件并没变。
       我,小明,小亮,合买一根冰棍,合买一本小人书。欧了。虽然往往因为你多吃一口,他的一口比我的大而大打出手。但毕竟共同目的达到了。毕竟,平静、和谐的买书征途会让我们感到无聊透顶,还不如这样娱乐一下。
       那时每家的条件都不好,小孩得到的零花钱近似于无,过年的压岁钱一旦碰上大额,皆被父母美其名曰“妈给你攒着,给你买新衣服,买好吃的”截留。
       如此恶劣的情况下,我却积攒下来几百册小人书。要钱买零嘴,碰到父母心情不好,总被他们大义凛然地拒绝。(我第一次在书上看到“婉拒”这个词,很长时间都搞不懂)而父母总是心情不好。在这点上,他们和老师差不多。
       买小人书就好多了。每次我都说,我不吃冰棍了,给我买本《隋唐演义》就行。我太喜欢伍云召的凤翅鎏金镗了。我知道父母要么两样都给我买,要么只买冰棍。若只想吃冰棍,多数情况下啥也捞不着。这是我童年的经验,强烈推荐给你们。
      读书是头等大事。父母花钱给孩子买书,虽然肉疼,但还是肯花。父母知道那是闲书、课外书,同时也知道上面写的、画的,也是知识。虽然如此,买课外书和买练习册,父母(老师)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。我那时候,就知道该怎样抓住他们微妙的心理而让买小人书的诡计得逞。
       过去的小人书,如今在大一点的书店里也能买到。质感摸起来却大不同,而且是成套卖,不拆册。一套一套的买,我那时想都不敢想。于是就有了大家合伙买的天才发明。即,小明买《三国》第一册,我买第二册,小亮买第三册,然后大家穿换着看。
       然而大家看书用时不一样,有时熬到小明看完了,他却借给表弟了。这当然会引起公愤。小明见小亮言辞激烈,便宣布断交,“我不跟你好了”。他拉拢我说,“我还有第四册呢。”
       真实版的三国演义发生了。
       过了不几天,小明跟小亮暗中勾结,他俩不满我把刘备的脸涂黑了。我觉得,刘备武艺太差,总处于观敌瞭阵的状态,不流血不流汗,凭啥官当得最大呢。
      令我不满的小人书人物,我基本上都涂黑过。现在叫“拉黑”吧。但西游里的妖怪却从来没涂过,啥原因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。除了这个恶习,就是父母深恶痛绝的边吃饭边看了。他们以为这会影响消化,不利于健康。其实他们的管教才不利于我的身心健康呢。我闺女从小就继承了我的优良传统,我从没说过她。医学界对此也没有确切结论。你们还边看电视边吃饭呢!
      我曾问过很多朋友,他们中挣钱最早的从大学时期勤工俭学做起。我至少提前了十多年。
      大概小学四、五年级的暑假,我把所有的小人书搬到马路边,整几张旧报纸,把小人书分门别类铺好。一分钱看一本,一毛钱随便看。一个暑假下来,能挣不少。具体多少,从来没个准数。因为我随挣随花,一大部分买零嘴了,只有买过几本小人书。那时哪懂生产扩大化?
       这时讨厌的小明出现了。他先是对我的小人书评头论足,大放厥词,说岳飞传不全,飞夺泸定桥缺页,405谋杀案画面印糊了,没他的清楚,如是等等。然后没皮没脸地蹭看别的小人书。我没法反驳,他说的都对。最气人的是他蹭看,我的小人书他早就都看过了,可他还是能一遍一遍地重看。这点我也没法说他,因为我也重看过很多次同一本书。
       更讨厌的小亮也来了。“这本是我的!”
       对此我也只能默认。的确是他的。我们经常交换小人书,有时互相忘还了。这里面的“忘”,包括主动性的“忘”。比如我非常想拥有一本王叔晖的《西厢记》,但我不耻看这类书,只想送给同桌的女生。恰好小明的姐姐有这本书,我就拿《黑三角》跟小明换着看。几天后,我就忘还小明了,也不向他索要《黑三角》,小明也顺势忘了还我。但这属于极特殊情况。多数还是真的忘了,而我摆地摊,却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追回机会。
       “上面还有我的名字呢!”小亮大喊大叫。考试不及格时,他挨揍的惨叫也没这么高。这让我很没面子。关键是我也很多小人书失踪在他们手上,我叫人家抓了现行,我却抓不到他们的犯罪证据。
       我只能低声哀求,“别吵吵别吵吵,我给你画十八般兵刃行不行?”
       在书皮上画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流星拐子鞭锏锤抓,曾流行于男生之间很长一段时间。小亮画不好,他听了便不言语了。
       他们眼馋了,把自己的小人书搬出来,和我一起摆摊,最终因分赃不均而散伙。要不怎么说朋友不能一起做生意呢。
       这么说好像我们之间总闹别扭,其实不然。只是这种事印象深刻罢了。印象深刻的事也总是这类的事,和同学吵架了,挨爸妈胖揍了,被老师罚站了,如是等等。
       现在我老家还保存着几本那时候的小人书,也都如同我的记忆,残缺不全。想想也怪,彼时视若珍宝的东西,如今怎么都记不住了呢?记住的也只是若干与之相应的小事。小人书本身反倒漫漶不清了。而且我也不记得什么时候疏远了小人书。然而,的确,因为小人书我才喜欢上阅读。不可救药的是,我读书也和当初看小人书一样,依着性子来,看个热闹罢了。至于在书中挖到黄金屋什么的,甚而修齐治平,更非我等俗辈能所效仿。
       知之不如好之,好之不如乐之。读书,爱好而已,是能好一辈子的事,不像打牌之类,有生厌的时候。想求得书外一些别的东西,就要看个人的造化了。这是另一个话题,改天再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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