鲍勃迪伦,他是首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音乐家!

新浪读书

2016-10-14

谁 是 鲍 勃 · 迪 伦 ? 

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意外爆冷。在此前的赔率榜中,诗人、作家和摇滚歌手鲍勃·迪伦(Bob Dylan)以1:50的赔率依然独树一帜。他以作品《像一块滚石:鲍勃-迪伦回忆录》被提名诺奖已有10年,比村上春树的提名历史还悠久一些,可谓是特别的陪跑者。 


终于,今天“永不过时”的鲍勃·迪伦拿到了他的诺贝尔文学奖。

诺奖给他的颁奖词为:“他在伟大的美式歌谣的传统下,创造了全新的诗意表达。”("for having created new poetic expressions within the great American song tradition" )

鲍勃·迪伦(Bob Dylan,1941年5月24日-),原名罗伯特·艾伦·齐默曼(Robert Allen Zimmerman)。美国摇滚、民谣艺术家。

鲍勃在高中的时候就组建了自己的乐队。1959年高中毕业后,就读于明尼苏达大学。在读大学期间,对民谣产生兴趣,开始在学校附近的民谣圈子演出,并首度以鲍勃·迪伦作艺名。1961年签约哥伦比亚唱片公司。1962年推出处女专辑名为《鲍勃·迪伦》。 1963年起,琼·贝兹邀请迪伦与她一起巡回演出。

他的代表作《像一块滚石》(英文名:《Chronicles, Vol. 1》) 出版以后,获得了如潮的好评:有媒体把它与杰克·凯鲁亚克的《在路上》相提并论,也有媒体说它写作手法直追意识流大师普鲁斯特,更有媒体称迪伦为莎士比亚以来最伟大的英语作家。本书记录的不仅是作者发明创造和灵感迸发的辉煌时刻,还有那些意气消沉的时刻!

而迪伦一生讨厌任何标签,对于标签,他疼这样说过,“在我看来,我写的任何一首歌都不会过时,”迪伦说。“无论它们是关于什么话题的,它们承载的是那些我永远找不到答案的东西……《双城记》是一百年前写的,现在我们还在读这本书,那这算‘怀旧’吗?“怀旧”这个词充其量是人们一厢情愿的想法,他们自以为是地用这样的词汇把你放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位置上。只不过是另一个标签而已。”


重 新 认 识 鲍 勃 · 迪 伦

(已由河南大学出版社(上河卓远)独家授权发布)本书作者从另一个角度剖析鲍勃·迪伦的真实生活和内心,让你重新认识一个“全新”的鲍勃·迪伦。

路·莱维(Lou Levy),利兹音乐出版公司的头儿,带我乘出租车去西七十街的皮提亚庙,给我看那个袖珍录音室,“比尔·哈雷和他的彗星”乐队曾在这儿录制了《昼夜摇滚》。接着我们去了五十八街和百老汇街角杰克·邓普赛(Jack Dempsey)开的餐厅,挑面朝前窗的一个红皮沙发座坐下。

路把我介绍给杰克·邓普赛,这个伟大的拳击手。杰克朝我挥了挥拳头。

“你看起来太轻了,不像搞重量级的,你得再长几磅肉。你还得穿得更像样,看上去更敏锐一点——当然到了拳击台上,你并不需要太多衣服——别怕下手太重。”

“他不是拳手,杰克,他是写歌的,我们就要出他的歌了。”

“噢,是嘛,那我希望过不了多久就能听到它们。祝你好运,孩子。

外面刮着风,散乱的云一缕缕地飘着,雪花在闪着红色灯光的街上打着转,城里人都穿得臃肿,急匆匆地来来回回走着——戴着兔毛耳套的销售员玩着沿街叫卖的把戏,还有卖栗子的小摊贩,水汽从窨井里冒出来。

所有这些都不重要。我刚和利兹音乐签了合同,授权出版我的歌,也不是什么值得推敲的大买卖。我还没写出很多歌。路从将来的版税中预支了我一百美元,让我签了合同,我对此没有意见。

是约翰·哈蒙德(John Hammond)带我去了哥伦比亚唱片公司,带我去见了路,叫他关照我。哈蒙德只听过我两首原创作品,但他预感到会有更多。

回到路的办公室,我打开琴盒,拿出吉他拨弄起琴弦。房间里杂乱不堪——一箱箱的乐谱堆得老高,不同音乐家的录音日期张贴在通告牌上。黑胶唱片和贴着白色标签的醋酯唱片挤在一块,还有那些娱乐明星的签名照,光鲜的人物照——杰瑞·维尔(Jerry Vale),阿尔·马蒂诺(Al Martino),安德鲁姐妹(The Andrews Sisters)(路娶了她们中的一个),纳·金·科尔(Nat King Cole),帕蒂·佩奇(Patti Page),板刷头乐队(The Crew Cuts)——几台开盘录音机,一张深褐色的木质大书桌,上面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。路把一个麦克风放到我面前的书桌上,把线接到一台卡带录音机上,他嘴里一直叼着一支外国大雪茄。

“约翰对你期望很高,”路说道。

约翰就是约翰·哈蒙德,伟大的星探,他发掘了无数重要的艺术家,许多唱片史上的伟大人物——比莉·霍莉黛(Billie Holiday),泰迪·威尔森(Teddy Wilson),查理·克里斯蒂安(Charlie Christian),凯布·卡罗维(Cab Calloway),本尼·古德曼(Benny Goodman),贝西伯爵(Count Basie),莱昂奈尔·汉普顿(Lionel Hampton)。这些艺术家创作的音乐回响在美国人的生活里。他把所有这些带到了公众眼前。哈蒙德甚至主导了贝西·史密斯(Bessie Smith)的最后一场录音。

他是个传奇,纯粹的美国贵族。他的母亲来自航运大亨范德比尔特家族,约翰在上层社会长大,生活舒适惬意,但他并不满足这些,而是追随了自己真正的所爱,音乐,特别是热爵士、灵歌和布鲁斯的铿锵节奏——他用一生支持并捍卫这些音乐。没人能阻挡他的路,他也没有时间来浪费。坐在他办公室时,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是清醒的,他将我签到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这件事让人如此难以置信。这就像是个编出来的故事。

哥伦比亚是这个国家最早也是最好的音乐厂牌之一,而对我来说,即使站到它的门前都是一件大事情。作为一个刚刚兴起的音乐种类,民谣总被认为是蹩脚的,二流的,只有小厂牌才会出版。大唱片公司只严格地对精英开放,发行那些经过消毒净化处理的音乐。除非事属非常,否则像我这样的人是绝不会被允许进入的。

但约翰正是个非常之人。他不会录制生手唱片,也不会给生手艺人录音。他有远见和先见之明,他见了我,听了我的音乐,感受到我的想法,并对将来很有信心。他解释说他认为我属于一种悠久的传统,布鲁斯、爵士和民谣的传统,而不是那种先锋、时髦的天才少年。倒不是有什么先锋可言。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美国乐坛有一点昏昏欲睡的气氛。流行音乐电台处于停滞状态,充斥着空洞的快乐小曲。

甲壳虫(The Beatles)、谁人(The Who)和滚石乐队(The Rolling Stones)的那些充满新生命力和激情的音乐要在好几年后才出现。我当时演奏的歌曲是难以上口的民谣,充满火药味道,你不用调查就知道这和电台里播的任何东西都不合拍,也和商业搭不上边,但约翰告诉我这些都不是他认为重要的东西,他理解我音乐背后的意义。

“我理解诚意,”他是这么说的。约翰说话的口气有些粗暴生硬,但他的眼里闪过一丝赞许的光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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